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湖南湘江新区第二批省级经管权限的告诉》(湘政发〔2024〕9号)等文件要求,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湖南湘江新区办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创新和工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托付下放新式墙体资料产品确定(非初次确定)行政承认事项,现公告如下。
自2024年12月31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由湖南湘江新区办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创新和工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担任新式墙体资料产品确定(非初次确定)行政承认事项,包含受理、审阅、确定、办结等各项工作,长沙市墙体资料变革办理机构不再受理湘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新式墙体资料产品确定(非初次确定)行政承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