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供货商必定要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安排,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规模【供给法人或其他安排的经营执照等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供给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视为有用,并以扫描件方法上传渠道)
①参加询价的供货商报价超越最高或最低预算金额的;②参加询价的供货商未按公告规则或询价文件要求供给契合规范要求的资质文件的;
③参加询价的供货商须只对其间一部分内容做报价的;④报价表或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供货商公章的;
⑤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或许报价表单项金额与总金额之一计算错误的。
3)未在报名截止前的供货商取得下载询价文件权限,不具有参加本项目呼应的资历。
4)招标截止时刻为开标当日9点前,在招标截止时刻今后,招标人不得对其招标文件做任何修正和缺失呼应文件材料的弥补。
5)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法要求招标人对其招标文件中意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许有显着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有或许影响履约的状况作必要的弄清、阐明或补正。招标人的弄清、阐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则的时刻内以书面方法来进行且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模或改动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认成交供货商。报价时刻截止后,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榜首成交提名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刻在前的为榜首成交提名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提名人,以此类推。